关注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企业所得税十分必要

2006年12月26日 0:0 5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下午分组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根据 “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十分必要的。现在提请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注意了保持改革开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现实情况以及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主要内容基本可行,目前出台时机也比较成熟。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内外资企业分设税制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我国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由于在实际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不统一,造成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实际税收负担上存在较大差异。而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一些漏洞,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此外,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的许多重要税收政策也需要及时上升为法律。
      总体上企业的实际税负是下降的
      家普遍认为,此次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符合“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精神,遵循了国民待遇原则,指导思想是正确的,主要内容是可行的。
      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是适当的。由于法定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因此,总体上看,企业的实际税负是下降的。针对外资企业税负略有上升的情况,新税法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措施。而且,25%的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财政能够承受。草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有利于扶持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整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的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草案整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的。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税率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照顾弱势群体等,这对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大家一致认为,草案对老企业实行过渡性照顾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有助于缓解新税法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而统一和规范税前支出扣除办法和标准的做法,则有利于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和成本费用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促进公益性捐赠和公平企业税负。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aijawebsit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