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未取得探(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用地

2006年12月19日 0:0 7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实施2006年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最大看点是,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项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也被明令禁止。此前发布的1999年版目录同时废止。
    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在2006年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被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也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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