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甘肃省外贸出口遭遇难题 镍等商品加工贸易受影响
2006年11月06日 0:0 113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据甘肃省商务厅统计,今年上半年甘肃省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为11.1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9.03%,一般贸易进口的主要商品为以铜精矿和镍精矿为代表的矿产品。上半年全省一般贸易项目累积进口矿产品3.77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口的主要商品为镍锍和铜精矿,共进口1.03亿美元,占加工贸易项目进口商品总值的85.12%,加工贸易出口的商品主要为未锻轧的非合金镍和未锻轧的非合金铝(铝锭),共出口1.22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73.05%。
据兰州海关等部门的资料显示,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1至9月加工贸易备案金额分别占兰州关区同期加工贸易备案金额的83.4%和94.3%,是全省涉及外贸加工贸易企业中名副其实的龙头老大。
按照国家现有政策,加工贸易产品在从国外进口原材料时,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最终产品出口也不享受出口退税。但是如果被列入“禁止类”,就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规则进出口。这意味着以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的被列入此次“调整商品目录”全省加工贸易企业,都将在执行完此前已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业务后,不再享受相关的进出口关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次五部委联合发文,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是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举措。自2004年11月1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正式生效以来,我国政府每年都要发布类似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限制低层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与此对应的是,国家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
据悉,本轮政策调控重点在于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品范围。被列入“禁止类”的行业包括冶金、造纸、冶炼、酿造、炼油、重化;被列入“限制类”的行业包括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塑料等等。这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纺织品、家具、塑料等行业在出口退税下调之后,遭受的又一次重击。
兰州海关关区加工贸易商品自2005年将氧化铝、铜精矿等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此次又被列入的项目都属于铝和镍的初级加工产品,均属高耗能、资源型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也将迫使甘肃省调整寻找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项目。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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