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有色行业企业节能工作的通知

2006年08月09日 0:0 61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文件
中色协综字[2006]114号


关于做好有色行业企业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节能工作会议精神,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研究决定:
    1、成立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长康义任组长,副会长王恭敏、潘家柱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同志参加;节能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部,由杨云博副主任负责;协会特别指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家柱全面负责节能工作。
    2、为做好基础性工作,今年下半年由综合业务部、铜部、铝部、铅锌部共同开展分品种行业能耗现状及节能潜力调查,特别对已被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有色工业企业,要求摸清现状,找出问题,明确节能目标,落实节能措施。
    3、信息统计部配合国家统计局研究建立反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的能源消费指标,并建立相应的统计调查制度。
    4、在适当时候召开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工作会议。宣传国务院决定和全国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交流节能经验,推动全行业节能工作。
    5、组织编制《有色金属工业重大节能专项技术推广指南》。
    为把有色金属行业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请你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配合协会综合业务部、铜部、铝部、铅锌部共同开展分品种行业能耗现状及节能潜力调查工作。
    2、把经地方节能部门审核的《节能审计报告》、《节能规划》及有关节能情况及时抄送或通报给协会综合业务部。
    3、把报送国家统计局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抄送协会信息统计部。
    4、为便于联系工作,请把负责节能的部门、节能负责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告协会综合业务部,联系人:杨云博 ,联系电话:010-63971876 。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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