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确定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三原则”

2006年07月31日 0:0 4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会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但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改革将按照“积极稳妥、综合配套、创新机制”的原则推进。这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日前在广东省举办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论坛”上透露的。

  “煤、电、油、气、水”统称为基础能源,构成能源消费和生产的主体。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带来能源价格水平的提高,而能源价格提高必然连带反映到物价水平的变化。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对第一、二、三产业各行业的影响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会比较明显。专家们在论坛上指出,就广东而言,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增加数百亿元的成本压力。

  毕井泉指出,改革的原则:一是必须积极稳妥;二是综合配套,通过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相关行业的体制改革,建立能够促进资源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创新机制,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既要理顺价格关系,促进资源节约,更要注重建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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