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作用渐显
2006年06月26日 0:0 615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通过采取宏观调控手段,我国的铜和金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国内石油产量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增长。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和国内外矿产资源的供需形势,国家对稀土、钨、锡、锑、煤、钼、重晶石和萤石等8种产量过剩、开采规模严重失控的矿产资源,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稀土矿山数量减少1/4,钨矿山减少1/6,产量得到了有效调控。
煤炭、锡矿、钼矿和铝土矿等矿种由于下游产业扩张过快,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实际产量远大于规划目标,调控效果不太理想。部分矿产特别是我国的优势出口矿产,总量调控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通过严把矿山准入关,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储量规模逐渐相适应,同时对开采规模达不到标准的生产矿山和在建矿山进行了清理整顿,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矿山。
我国矿山企业数量由1995年的28万个减至目前的12.6万个。部分重要矿种的矿山平均生产规模有所提高。铁矿由过去每年4.4万吨增加到现在的每年6.1万吨,铝土矿由过去的每年0.9万吨增加到现在的每年1.4万吨。矿山中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明显增多,集体企业和联营企业数量明显减少。
各地对大型矿区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并根据规划设置矿业权,调整现有的开发利用布局。各地确定了最低开采规模,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明显不符、资源浪费严重的小矿山,统一进行整改联合和重组改造,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之路。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目前,我国禁采区内的矿山数量从4136个减少到455个,减少89%;限采区内矿山数从11107个减少到6334个,减少43%。鼓励开采区中矿山数量比例有所上升。
2005年,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专项检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制度,加强了矿山“三率”指标考核,明确了鼓励性、限制性和禁止性开采方式,并制定了开采技术名录,淘汰了一批落后的采选加工工艺、技术和设备。
通过努力,我国固体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了3%,伴生金选矿回收率在50%以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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