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公布公告

2007年07月02日 0:0 13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根据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9.57%的股权,下称:集团公司)于2005年5月16与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株洲全鑫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共同签署的《股东协议》,上述五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005年8月18日,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作为公司股东签署了《承诺函》。 
        根据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及承诺,集团公司所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7.57%。
        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从集团公司处获悉,由于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服务中心自身发展需要,向集团公司提出解除上述《股东协议》及《承诺函》,鉴于服务中心退出一致行动人后,集团公司仍可控制公司51.02%的股权,故集团公司同意与服务中心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日前,双方已签署解除《股东协议》的协议书,自2007年6月30日起,集团公司不再控制服务中心持有公司6.55%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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