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炭法取消准入两大门槛

2013年07月08日 8:49 38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取消,基本上相当于取消了煤炭经营的行政门槛,李延称,“只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煤炭法》修改后,结束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制度,国家煤炭主管部门对于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减少。煤企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而无法生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也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经营许可证而无法从事煤炭经营了。
  李朝林称,这无疑给煤炭生产企业松了绑,有利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参与煤炭市场竞争。煤炭生产、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推进煤炭市场化进程
  《煤炭法》修改后,煤炭经营许可证不复存在,标志着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过去国家对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的限制,给煤炭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多不便,影响了煤炭交易市场化进程。李朝林分析,一则,很多企业有志于从事煤炭经营业务,因煤炭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致使无法从事煤炭经营活动;二则,由于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门槛较高,办理程序繁琐,办理周期比较长,很多有志于煤炭经营的企业被拒之门外,不利于煤炭市场的平等竞争;三则,由于国家发放煤炭经营许可证数量有限,造成能够从事煤炭交易的企业数量有限,出现了煤炭经营领域相对垄断,这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四则,煤炭经营许可证取消后,国家对煤炭交易的控制和干预减少了,愿意进行煤炭贸易的企业就可以不受约束参与煤炭市场交易,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自然而然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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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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