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必一网页版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能源法》在责任落实等关键问题上不能妥协

2007年09月10日 0:0 6239 来源: 资源再生杂志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能源法》由国务院能源办牵头起草。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到了“工作稿第四稿”阶段。按照计划,10月将形成“草案初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介绍说,“初稿距离‘送审稿’就会比较近了。”据了解,第四稿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解决。一个是法律责任一章的内容还没有设计具体条款。这涉及到相关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追究问题,难度比较大。曾经有一些“硬”规定的尝试,如明确节能减排的量化指标,明确能源规划中的能源替代目标等,后来都因为争议重大而没有结果。另一个涉及能源应急方面的规定。刚刚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并未涵盖能源供应安全与应急问题。这些问题与能源事故安全问题有区别,因此有关能源应急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等问题,需要《能源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衔接,明确相关规定。对这两个问题,起草组启动的两个研究课题,已经在8月底完成。完成的结果怎么样值得关注,如果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太向利益相关者妥协,能源法将失去应有的意义。

责任编辑:CNMN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