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海:出口退税有积极作用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出口退税率的大调整已经进入倒计时。
6月8日,商务部财务司一名官员向记者确认,“国家各个部委确实一直在研究这份全面出口退税调整方案,但还没有最后确定”。至于具体调整时间,记者了解到有可能在7月初。
根据这个初步方案,此次下调的出口退税名单中,除了之前屡次下调的有色金属、矿物燃料、钢铁、陶瓷、纸、皮革、化工等“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产品外,还包括服装、鞋、箱包等附加值较低的产品。
最令人瞩目的是,部分此前鼓励出口的工程机械、电机、汽车、电子元件、船舶产品也在该名单之列。这份名单总共包括40多个大类数千个税号的商品,调整幅度之大前所未有。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贸系副主任黄先海告诉记者:“出口退税是避免国家和地区间双重征税、维护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有效措施,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和中性原则。”
他肯定了出口退税的积极作用。黄先海认为: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会在这次调整中扩大生产规模。那些因为出口退税受到强烈冲击的小企业,也可以考虑被大企业收购。
他说:“对于那些大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的下调,冲击不会太大。而那些低附加值的出口型小企业,也可以考虑转型。很多小企业,每年的利润就来自出口退税,这样的企业,是不会长久的。”
黄先海说:“出口退税不仅不应该取消而且应该合理使用,应该认清出口退税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使用出口退税来鼓励,另一方面,要在税制改革中把它考虑进去,今后在税率、产品、产业上作出详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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